什么情况下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
1、犯罪已过刑法规定阿的追诉时效期限的;2、被告人的;3、被告人下落不明的;4、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5、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6、经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7、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一、什么情况下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
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不予受理: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阿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由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法百五十七条中抗拒执行判决
裁定案由法院直接立案审理。
*四条刑事自诉案件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也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审判。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法院审判。
*五条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的,由犯罪地的中级法院审判。
自诉人是外国人的,应当提供本人国籍的。
*六条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双方是港、澳、台胞的,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
港、澳、台同胞告诉的,应当出示港、澳、台居民、或其他能本人身份的。
*七条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是本案的被害人。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告诉。近亲属代为告诉的,应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同时提供被害人系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和聋、哑、患病等。
*八条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九条自诉必须在法定的犯罪追诉期限内提起。
*十条自诉人应当向法院提交自诉状;提交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法院的审判人员作出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认为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自诉人提交外文自诉状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综合上面所说的,刑事自诉案件就意味此案件是由自己提起的,同时在提起的时候一般是由受害者直接向管辖地的法院起诉,而且法院也会结合受害者的诉讼请求进行审查,这样才能**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在起诉之**定要多咨询一下,这样才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
公务员犯罪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会导致失去公职吗?这些问题都很复杂,接下来濮阳若澍律师事务所小编会为你解答公务员犯罪后,对公职的影响和处罚。
《公务员法》*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十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根据上述两项法律规定,公务员一旦被判处刑罚,则会被处于开除的处分。因此公务员刑事犯罪,被开除公职的可能性是较大的,也可以说,一般情况下都是要开除公职的。但不起诉和免于刑事处罚除外:
“不起诉”是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包含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类。不管是何类不起诉,均意味着案件在机关得以终止,不再移送法院定罪处罚,自然不存在判处刑罚。
“免于刑事处罚”是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因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
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免于刑事处罚”简单说就是犯了罪,但不判处刑罚,参考公务员管理规定,自然就**会保留公职了。
当然,这里只是纯理论分析,被“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同样可能属于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也面临辞退、开除的可能。
刑事自诉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自诉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法院行使管辖权。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对于被害人有证据的轻微刑事案件(如轻伤、重婚、遗弃等),被害人无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的,法院应当说服其撤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必要时,也可以将案件移送机关处理。
自诉案件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的证据,申请法院调取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调取。刑事自诉案件中,法院不予立案的情况有很多,根据不同的情况,处理方式不同,大部分刑事自诉案件不予立案是因为证据不足,那么就应该收集证据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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