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自诉需要诉讼费么
目前,我国对于当事人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是不收取诉讼费的。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但也需要符合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法院才会受理该案件。
一、刑事案件自诉需要诉讼费么
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教你如何区分作为犯与不作为犯
关于区分作为与不作为的标准,有规范说、身体动静说、能量说、因果关系说、社会意义说、终原因说、非难重点说、法益状态说、风险说、介入说等各种学说。
一、规范说
违反禁止规范的是作为,而违反命令规范的是不作为。问题是,我们并不能对刑法规范简单地进行禁止规范与命令规范的划分。例如,如果认为我国关于故意罪的罪刑规范为禁止性规范,则没有不作为故意罪成立的余地。这显然不利于保益。
二、身体动静说
具有积极的身体动作的是作为,否则就是不作为。然而,能否离开具体的构成要件讨论身体的动与静的意义?例如,行为人忙着跟女友约会而不按时扳道岔的,跟人约会可谓积极的身体动作,但因行为人未为法律所期待的扳道岔的作为,法律上所评价的还是不作为。故脱离具体的构成要件,仅根据身体的动与静区分作为与不作为,并无意义。
什么情况下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
1、犯罪已过刑法规定阿的追诉时效期限的;2、被告人的;3、被告人下落不明的;4、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5、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6、经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7、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一、什么情况下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
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不予受理: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阿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由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自诉案件撤诉有不同的情形
1、原告经法院两次的传唤,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不出庭审理案件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2、法院立案后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或者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在作出宣判前撤诉。
刑事自诉案件有依法撤诉、调解撤诉、和解撤诉等的情形,法院在受理自诉案件后,如果发现证据不足的,应该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二、**过了刑事自诉时效还能起诉吗
刑事案件在多数人的概念中是检查机关提起公诉,由法院来判决的案件。其实,在刑事案件中也有被害人自己提起诉讼的,称为刑事自诉案件。
根据我国《刑法》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高核准。
八十八条 在、机关、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法院、、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成协议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不过要是其他原因,比如与被告人和解等,就不能够再次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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