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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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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湖南省 邵阳 双清区 宝庆东路1130号
  • 姓名: 郑贴桥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湘潭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专业律师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0-09-11
  • 阅读量:148
  • 价格:200.00 元/个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湖南邵阳双清区  
  • 关键词:湘潭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湘潭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专业律师详细内容

    刑事案件取保后被收监几率大吗
    刑事案件取保后被收监几率不大,但是并不是没有收监的。一般能办理取保候审的都是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在不收监的情况下,并不会给他人或者是社会带来危害,如果在取保期间没有任何的违法行为一般都不会进行收监的。
    刑事案件取保后被收监几率大吗
    不大,般能申请取保候审成功的情况,都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对社会没有什么影响的,那么,只要他的认罪的态度是比较好的话,那么,他被判处这个缓刑的几率就是很高的呢。也就是你说的不收监的。这个也是不用保证金的。
    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不遵守取保候审法律规定的,可予以拘留、逮捕。另外取保候审并不中断对案件的侦察、起诉和审理,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法院依法审理之后做出判决,如果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未获缓刑的,需要收监服刑。
    湘潭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无期徒刑的**认定情况
    1、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
    2、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需要指出的是,无期徒刑虽然就其词语意义上讲,是剥夺终身自由,实行无期限的关押,但实际上并不是将其所有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关押到死,而是只要犯罪分子有悔过自新的表现,就可以回归社会。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刑或假释。此外,在国家发布特赦令的情况下,符合特赦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可以被特赦释放。从我国执行无期徒刑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量的罪犯并没有被关押到死,而是回到了社会。所以说,判处无期徒刑并不意味着断绝了犯罪分子的再生之路。
    3、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由于无期徒刑无刑期可言,因此判决执行之前**羁押的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
    4、必须附加剥夺。根据刑法典*57条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附加剥夺终身。
    无期徒刑与死刑的判决都是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后果而定的,在一定程度的死刑的犯罪判决后果是要大于无期徒刑的,在**实践中还存在一种死缓的情况,在符合判刑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由检察机关审查后,减为无期徒刑的。
    湘潭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不结案对车主年审影响吗?
    不结案对车主年审一般是不影响的,但如果事故责任还没有认定,并且车辆处于扣押的情况下,那么是不可以进行年审处理的, 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交通事故造成的实际原因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一、不结案对车主年审影响吗?
    1、车辆发生事故后车辆被扣押了。在扣押期间是不能去年检的,必须等车辆鉴定完毕后,交警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放行了车辆,但事故还没有结案,这样的车辆维修好了以后就可以正常年检的。
    2、车辆在扣押期间**年检时间了,可以要求交警出具扣押证明,拿着证明去年检也不罚款和扣分的,否则**年检时间是要罚款200元扣3分的。
    3、事故中无责一方的车辆,只要交警放行了,就可以正常年检。和事故是否处理完毕没有因果关系。
    湘潭刑事案件辩护律师
    我国刑事案件羁押长时间是多少
    我国刑事案件羁押长时间是八个月零七天。羁押是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在符合羁押条件的情况下检察院会批准羁押,但是如果不符合羁押条件的检察院会驳回申请。羁押不可以**过法律规定的时间期限,否则是违法行为。
    一、我国刑事案件羁押长时间是多少
    所谓**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过法定期限的称之**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长37天;被捕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期羁押要分阶段。
    在拘留期间羁押,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期羁押。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九十九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你们有案件属于**期羁押,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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