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的刑期不能**过多少年
判决宣告以**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不能**过三年,拘役不能**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不能**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不能**过二十五年。
同时,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针对不同的刑罚,在数罪并罚之后,有些可以合并执行,但可以吸收执行。其中,对于管制刑来说,数罪并罚之后不能**过3年。若是拘役刑的话,那么数罪并罚不得**过1年。而要是判处有期徒刑的话,则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不能**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不能**过二十五年。
倒卖的有价票证罪量刑标准
若是自然人构成本罪,那么按照《刑法》的规定,一般是对行为人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倒卖的有价票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
*二百二十七条款 或者倒卖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二百二十一条至*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什么是犯罪未遂中的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构成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
(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定为犯罪中止,而不是未遂。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包括:
①犯罪分子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能力不足、主观认识错误;
②犯罪分子自身以外的原因,如被害人的反抗;*三者的出现;自然力的破坏;物质阻碍,如撬不开门;时间、地点的不利影响等。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聚众哄抢罪如何判刑处罚
结合我国《刑法》中的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聚众哄抢罪如何判刑处罚
根据《刑法》*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据相关**解释的规定: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人数多、被抢物资重要、社会影响大、哄抢一般文物、哄抢次数多,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哄抢重要*物资;
(二)哄抢珍贵出土文物;
(三)哄抢抢险、救灾、救济、优抚等特定物资;
(四)大规模、大范围哄抢活动,后果严重;
(五)造成公私财产巨大损失;导致公司、企业停业、停产;
(六)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