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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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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湖南省 邵阳 双清区 宝庆东路1130号
  • 姓名: 郑贴桥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桃源刑事辩护律师电话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0-08-03
  • 阅读量:94
  • 价格:500.00 元/个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湖南邵阳双清区  
  • 关键词:桃源刑事辩护律师电话

    桃源刑事辩护律师电话详细内容

    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具有哪些?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主要有下列:
    1.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刑事案件的诉讼文书主要包括立案决定书、拘留证、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决定书、逮捕证、搜查证、起诉意见书等为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以及提请审查起诉而制作的程序性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主要包括法医鉴定、**精神病鉴定、物证技术鉴定等由有鉴定资格的人员对人身、物品及其他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鉴定所形成的记载和鉴定结论的文书。所以,刑事案件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反映了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案件性质和一些主要证据,是律师了解掌握案情的重要依据。按照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律师以外的其他辩护人经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辩护人为了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是非常必要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羁押,辩护人就有权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者通信,以便了解案情。辩护律师自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辩护律师可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这是新的刑事诉讼法赋予律师的一项重要。在过去的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律师可以为被告人去收集证据,证据只能由**机关在侦查等活动中进行收集,使律师的辩护活动受到很大限制,不利于报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加强控、辩双方在法庭审理活动中的作用的同时,规定辩护律师可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是对刑事诉讼辩护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根据法律规定,这一项只能由辩护律师行使,其他辩护人没有这个,具体有三个内容:,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这就是说,律师收集证据材料有一个前提,即必须经过提供证据材料的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同意,如果不经证人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同意,律师不能强制性地要求证人或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据,这一点与**机关的调查取证有明显的不同。**机关调查取证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即除了采用询问的方式外,还可以使用搜查、扣押等强制性方法,而律师是不能使用法律规定的搜查、扣押等强制性方法的。*二,辩护律师经检察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三,当辩护律师在上述情况下仍无法取得有关的证据材料时,可以申请检察院去收集、调取证据,关于这一点,决定权在检察院,律师只有申请权,检察院是否去收集、调取证据,由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决定,对于检察院决定去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由检察院去收集、调取证据,而不是由律师去收集、调取。
    桃源刑事辩护律师电话
    起诉应具备的条件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发生民事争议的情况下,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予以审判的诉讼行为。
    起诉是当事人实施的一项重要诉讼行为,起诉权是当事人依法享有一项重要的诉讼。当事人行使诉权的的目的是要引起诉讼程序的开始,从而使受侵害的合法民事权益或民事争议置于法院保护或救济之下。由于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没有当事人的起诉,法院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因此,当事人的起诉不仅对于保护合法权益和解决民事争议具有重要意义。
    原告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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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
    法定不起诉是指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三种情况之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 责任的。如果案件出现上述应当适用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检察官没有自由裁量权,只能严格依法行使,应当不起诉而起诉,就是错诉。所以,理论上又把这种不起诉 称为不起诉。
    桃源刑事辩护律师电话
    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调查取证,提出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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